15日,全省高级检察官研讨班现场 省检察院供图
本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15日,全省高级检察官研讨班在成都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出席并作报告,对今年1至8月全省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记者注意到,报告强调了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的形势下,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应对,坚持战疫、履职两手抓,化解疫情不利影响,实现了办案质效持续提升,检察业务稳步推进,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川法治报记者从中梳理了4个关键词,从“数据”和“做法”两个方面对报告内容条分缕析,带你速览今年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工作情况。
关键词:依法战疫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客观公正办理涉疫情案件
批捕涉疫情犯罪154人,起诉349人,不批捕35人,不起诉43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省检察机关坚持自身防疫和依法履职两手抓,在疫情期间实现了全省检察人员及家属“零感染”,确保检察工作、检察服务不停歇。把握好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综合考量疫情时期特殊环境下各种案件发生的背景、因素。仁寿县检察院、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峨眉山市检察院办理的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加强涉疫情检察监督
起诉非法狩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430人,立案办理涉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215件。
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监管部门全面摸排从湖北押解回川人员收押情况。围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防疫物资资金补助、医疗废物处置等疫情防控重点开展监督。针对复工复产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深入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关键词:法治保障
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7378人,起诉黑恶犯罪1893人。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开展未立命案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规范重大命案由市级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
围绕扫黑除恶“六清”目标加大办案力度,开展涉黑恶案件“每案必建议”专项活动,各地发出检察建议543件,到期回复率99.2%。
省检察院下发《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工作指引(试行)》,推动形成醉驾综合治理体系。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司法救助639人,发放救助金667万余元;与渝、黔、滇、藏检察机关互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件;起诉金融犯罪819人。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推进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做好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能。
持续推动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与渝、黔、滇、藏检察机关互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我省阿坝州、甘肃省甘南州、青海省果洛州法院、检察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加强黄河上游川甘青三省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联合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5部门建立4项工作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66人,起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884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3人。对158名民营企业经营者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3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省检察院持续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加大力度惩治侵犯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的同时,保护企业创新发展成果,探索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
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加强涉民营企业民事诉讼监督,对错误生效裁判和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审判和执行活动积极提出检察建议。
协力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全省三级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机关共建协作机制22项,立足检察职能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四川省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成立平安建设检察协作、经济犯罪检察协作、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三个专项工作组,构建了川渝检察协作整体框架。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市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服务保障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
关键词:强化业务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
有序推进刑事检察重点工作
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352件,起诉职务犯罪562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08件、撤案467件,提出刑事抗诉238件。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率和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降低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率。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注重毒品犯罪“打财断血”,成功办理我省首例检察机关申请没收已死亡毒品犯罪被告人违法所得案。向省邮政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推动加强寄递领域禁毒监管工作。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建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全程跟踪指导机制。推进监检衔接工作落实。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工作。针对检察机关与监狱部门在悔改表现认定、财产刑履行能力认定等方面的分歧,向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提出四项改进工作建议。
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办案力度
提出民事抗诉30件、再审检察建议344件,针对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101件,针对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261件。
保持对错误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力度,强化同级监督理念,增强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主动性,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专项监督活动。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引导当事人和解息诉。
努力扩大行政检察办案规模
对生效行政判决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件,对行政程序违法、执行行为违法提出监督意见54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9件。
省检察院与司法厅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试行)》,推动法律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有机衔接。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现市级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数量全面破零。
着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立案办理5056件,履行诉前程序4432件,提起诉讼387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2.34亿元,督促追回国有财产损失1829万元。
截至8月,我省检察系统公益诉讼立案数、诉前程序数、起诉数均位列全国前列。同时立案办理了成品油市场乱象、文物保护、公共安全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针对国有土地使用问题,省检察院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规范国有土地使用,加强国有财产保护。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77人。全省检察机关单独或参与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88个。
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省检察院出台加强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的意见,推动解决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管束问题。与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团省委建立协作机制,共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积极推进其他检察业务
接收群众来信6869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6902份,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672次,累计邀请人民监督员1246人次。
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具备回复条件的全部7日内回复。做好12309检察服务,推进公开听证在各项检察业务的全覆盖。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畴。
关键词:队伍建设
围绕政治建设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省检察院制定《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七条措施》,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突出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市、县两级检察院班子协管力度,注重人才任用、交流储备。
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继续开展对3个市级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察,按照最高检关于省级检察院党组统筹巡察基层检察院党组试点工作要求,完成了对6个基层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察。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省检察院成立指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驻点工作组,驻扎宜宾“前线指导”。
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3年的“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培育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和基层优秀办案团队,推动全省基层检察院贯彻新理念、探索新方法、展现新形象。进一步推动藏区彝区检察工作水平提升。